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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机构职能   

荆门市房地产管理局概况

一、部门职能

    1、贯彻实施《中国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、《湖北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>办法》及相关法律法规,制定本市房地产管理和房改的细则和办法,并组织贯彻实施。
    2、组织制定本市住宅建设与房地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计划、产业政策和措施,参与制定本市城镇国有土地开发利用规划,审定住宅建设项目,统计全市住房水平。
    3、指导城镇住房制度改革,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拟定我市公有住房租金标准、住房出售方案、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及住房分配货币化的相关政策;审批本市自管房单位售房方案和住房分配货币化方案;负责职工住房补贴资金的归集、管理和监督使用。
    4、负责房屋权属登记及产权产籍管理,统一管理市城区房地产权属登记,核发房屋所有权证。
    5、负责房地产转让、抵押、租赁等交易市场管理,房地产价格评估、测绘、信息、档案管理,以及房地产中介组织的行业管理,规范市场行为。
    6、负责市城区房屋安全鉴定,危旧房改造和房屋修缮管理,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;负责房屋白蚁防治及行业管理。
    7、负责市城区房地产综合开发的组织实施及企业资质的管理,审批集资建房和个人建房,管理商品房预(销)售。
    8、负责市城区住宅小区(大厦)的物业管理,对物业公司实行资质管理和执业技术培训;参与拟定物业管理收费标准,并组织实施。
    9、负责直管公房的经营管理和维修养护。
    10、负责县、市、区和市直各单位的房地产管理及房改业务的指导,依法查处违反房地产法律法规和房改政策的行为。
    11、负责指导全市房地产管理和房改队伍建设,组织人才交流和业务培训,负责房地产科技教育工作。
    12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二、机构设置

    根据上述职责,市房地产管理局(房改办)机关内设8个职能科室:办公室、财务科、法规监察科、产权与市场管理科、房改指导科、物业管理科、综合开发科、人事教育科(挂党委办公室的牌子)

    市房地产管理局(房改办)机关事业单位编制25名。其中:局长1名(兼房改办公室主任),副局长3名,纪委书记1名,工会主席1名,科级领导职数12名(正科8名,副科4名);另配机关专职副书记1名。

三、行政审批

   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和《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、许可规定及实施机关的决定》的规定,荆门市房地产管理局具体办理行政许可事项为:

    ○商品房预售许可

    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认定

    ○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格核准

    ○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核准

    ○拆迁产权不明确房屋补偿安置方案核准

    ○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

    ○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审批

    ○房屋拆迁延长暂停期限审批

    ○地上建筑、附着物抵押、转让、出租审批

四、领导班子成员

文云年 局长 党委书记 主持局党务、行政和房改办全面工作。负责局系统党的建设、领导班子建设、行政管理、住房制度改革工作;组织、协调、支持局副职领导工作。

邓松明 副局长 党委委员 协助局长处理局行政日常工作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。负责组织、指导、实施经济适用住房及廉租住房工作;负责房地产行政执法,指导、协调房地产行政许可、房改、房地产管理的法规、规章、政策的研究、拟定、修订工作。分管房改指导科、法规监察科、房地产监察大队。联系中房集团荆门房地产开发公司。

乔传荣 副局长 党委委员 协助局长处理全市住宅建设与房地产业发展战略与中长期规划、产业政策的制定实施工作。负责房地产综合开发的组织实施及企业资质的管理;负责房屋安全鉴定、危旧房改造和物业管理;负责规划区内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工作;负责维修基金的归集与使用管理工作;负责局系统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。分管综合开发科、物业管理科、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。联系市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。

云晓岚 副局长 党委委员 协助局长处理房屋权属登记及产权产籍、房屋白蚁防治与行业管理和局财务计划、统计、审计工作。负责房地产转让、抵押、租赁等交易市场管理,房地产价格评估、测绘、信息、档案管理,以及房地产中介组织的行业管理;负责指导、监督、检查、协调房地产分中心、房地产部门网页、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及预警预报工作。分管产权与市场管理科、财务科、市场管理处、白蚁防治所。

李士金 纪委书记 党委委员 协助局党委书记处理党委日常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、纪检监察、政务公开、机关管理、人事教育、机关党建、治安综合治理和公房管理工作。负责组织开展局系统纪检监察工作,对党员进行各种形式的党性、党风、党纪教育;负责调查处理本局党员干部违纪案件,接待和处理党员、群众的来信来访,受理本局党员的申诉和对党员的控告,负责对局选拔任用干部、工程建设等重大事项进行监督、检查;负责局机关管理、人事教育管理工作;负责公房租赁、维修、安全管理工作。分管办公室、人事教育科、机关党支部、公房管理处。

潘万能 工会主席 党委委员 协助局长处理工会、共青团、妇女、扶贫、计划生育、老干部管理、文明创建。负责职代会、劳动竞赛、各项文体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;负责共青团、妇女等群团工作;负责老干部管理、文明创建和扶贫工作。配合做好治安综合治理工作。

    地址:荆门市雨霖路6号 电话:0724—2633580

 五、局内设科室主要职责

    1、办公室
    协调机关日常行政工作。负责文电处理、机要保密、文书档案和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;组织政策调研,组织编制房地产业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,草拟重要文稿;制定各项管理制度;负责对外宣传、信息、联络、接待、信访及局机关行政后勤和安全保卫工作。
    2、财务科
    贯彻国家财务管理制度,草拟局系统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方法,并组织实施;负责局系统财务收支计划的编审、综合平衡及审计监督;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;负责局机关的日常财务工作。
    3、法规监察科
    负责房地产行政诉讼、复议和房地产纠纷仲裁;负责房地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,依法查处房地产违法违规行为;负责房地产地方规范性文件起草、修改以及房地产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工作。
    4、产权与市场管理科
   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房地产管理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,规范市场行为;负责全市房屋产权登记(审核)发证和产籍管理工作。负责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管理,主管房地产拍卖;参与制定房地产价格标准和各项收费标准,指导房地产转让、租赁、抵押、评估;负责编制和发布本市房地产价格指数,统计全市住房水平;负责全市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管理,制定中介结构服务管理规定,负责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审批和从业人员资格认证,监督检查房地产价格评估和中介经纪机构经营活动。
    5、房改指导科
    负责组织各项房改政策的实施;负责经济适用房项目审核及销售对象审核工作;负责公有住房出售审核、房改房上市审核以及住房分配货币化审核工作;指导全市房改及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;监督检查房改资金及住房公积金执行和使用情况。
    6、物业管理科
   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、法规拟定住宅小区及物业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;负责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归集、管理和使用监督;负责物业企业、房屋修缮公司、白蚁防治和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资质管理和执业人员的培训;参加拟定物业管理收费标准,并组织实施;指导公房经营管理。
    7、综合开发科
    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(小区)的审批、组织、协调与管理;审查集资合作建房和个人建房;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房屋拆迁机构的资质审批和认证工作;组织全市各房地产开发项目(小区)综合验收工作;负责商品房预(销)售管理。
    8、人事教育科(挂党委办公室的牌子)
    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机构编制、人事、劳动和科技教育工作;负责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;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、思想政治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;负责对党员干部实行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。

房地产管理局人员结构表.doc

局属单位主要职责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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